关于太原、忻州、阳泉、长治、临汾市压减过剩焦化产能工作方案的批复 经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省政府同意,现对你市压减过剩焦化产能工作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太原、忻州、阳泉、长治、临汾市压减过剩焦化产能市级工作方案。 太原市确定的压减对象分类和具体压减企业名单符合省《行动方案》有关规定精神,但压减企业名单未对应明确补偿资金额度,应予以明确。同时,太原市应紧扣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在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关停淘汰时间表,2019年底前关停淘汰一批运行焦炉产能,在确保民生气源、热源供应的基础上,力争2020年10月底前将在产4.3米焦炉和热回收焦炉全部关停到位,真正向结构开刀。 太原市方案在完成429万吨过剩焦化产能压减任务的基础上,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将本市其他县(市)焦化产能减量置换整合到清徐园区建设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符合省委、省政府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基本同意的整改方案要求。太原市要严格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及省委、省政府整改要求,综合研究城市环境承载能力、城市发展规划、主体功能区划,进一步科学确定清徐园区实际建设焦化产能 (2)加快推进焦化转型升级项目建设清徐、阳曲现有4.3米焦炉担负着部分城市居民用气任务,既要保障民生用气,又要力争在2020年10月底前关淘汰现有4.3米焦炉和热回收焦炉,时间非常紧迫,必须加快清业徐园区焦化项目产能减量置换、备案文件调整、园区规划环评、项目环评等各项手续办理,推动新项目尽快建成投产。太原市政府要协调有关企业加紧办理产能减量置换手年续,同月时3日积极推进清徐园区规划环评,制定和落实污染排放总量和区域削减方案。考虑到时间紧迫,太原市要加快现有焦炉关停,按照“谁先关停,谁先减排,谁先受益”的原则,同步启动清徐美锦、梗阳、亚鑫3户企业备案手续较完善的期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分期推动项目开工建设。 忻州市方案中要进一步明确焦化产业布局规划,明确剩余4.3米焦炉企业整合重组、升级改造和原焦炉关停淘汰时间表,特别是忻州市位于太原市1+30联防联控区域的县区,4.3米焦炉关停淘汰要与太原市相关进度要求联动协调,加快实现产业升级发展。 阳泉市要确保在2020年10月底前完成2座焦炉压减任务,部分焦炉拆除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技术规范要求,要监督企业剩余焦炉做到安全生产和达标排放,同时进一步明确暂时保留焦化产能退出方式及时间 长治市要紧扣2020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要求,在方案中进一步明确分季度关停淘汰时间表,在保障民生和社会稳定的基础上,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将在产4.3米焦炉全部关停到位,同时长治市政府要出具确保关停到位的承诺函。 长治市要严守三线一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主体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科学布局焦化项目,控制长治市区及周边襄垣、屯留和潞城焦化产能,并在下一步编制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进行统筹考虑。要进一步明确拟布局焦化项目的焦化化工园区名称位置和焦化产能,落实用地指标,对具备实质性推进条件的大型项目,在压减方案中适当考虑其产能的完整性 长治市政府要加紧整改完善有关企业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手续,考虑到时间紧迫,长治市要加快现有焦炉关停,按照“谁先关停、谁先减排、谁先受益”的原则,同步启动办理大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备案、取水、环评等相关手续变更,推动项目尽快开工建设。 (1)在加大4.3米焦炉淘汰力度基础上,同意适当放宽政策考虑到临汾市方案对4.3米焦炉关停淘汰力度大、决心大、淘汰时间提前,在确保2020年10月底前完成除焦炉煤气化产加工利用且配套干熄焦外的全部4.3米焦炉关停淘汰的基础上,同意临汾将160万吨减量置换的减量部分产能作为完成压减任务量,并在2019年由省级主管部门提前办理产能减量置换和备案手续 (2)严格落实淘汰压减时限方案中要明确具体时间表,2019年底前完成压减对象中20%运行焦炉产能的压减。对实施重组整合,上大关小的4.3米焦炉,明确在2020年10月底前关停,同时临汾市政要出具确保关停到位的承诺函 临汾市要进一步明确拟布局的焦化化工园区名称、位置和焦化产能,落实用地指标,严格按照国家批准的主体功能区划进行焦化产业布局规划,严守三线一单,科学布局焦化升级改造项目。通过产能置换和兼并重组建设的大型独立焦化升级改造项目,原则上布局在安泽、古县、浮山等已依法设立的工业园区 请各市按照审核意见要求,抓紧修改完善本市方案,尽快正式印发(印发版本不包含压减产能补偿资金详表),同时抄送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应按规定公开。由于时间紧迫,各市要加大工作力度,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在2019年底前完成本市2019年压减任务,同步依法依规完善焦化产业布局规划,加快办理大型焦化转型升级项目相关手续。方案实施过程中,要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有关企业工作,防范化解各类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