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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29

环境部:对污染企业“上山下乡”必须严格把关

在生态环境部近日召开的今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预警座谈会上,生态环境部强调,要高度重视污染企业“上山下乡”,向中西部、向城乡接合部、向农村转移的趋势,对“散乱污”企业进行详细摸底调查,制定综合整治方案,分门别类地淘汰一批、整合一批、提升一批。

随着国家污染治理力度的不断加大,企业在东部地区的投资成本越来越高,一些企业为了缩减运营成本向中西部转移。而中西部地区由于经济基础相对较差,出于地方经济考虑,在承接东部转移和招商引资时容易忽略环保问题,使得一些重污染企业有了“容身之地”。

实际上,一些中西部地区在承接东部转移过来的高污染企业过程中也感受到了不可承受的“痛”。几年前,东部地区由于对污染严控,很多污染企业搬迁到了环境政策相对“宽松”的中部地区。如江西某地陆续引进了数家铅酸蓄电池厂,结果没过多久,周边出现儿童血铅超标的情况,一度引发舆论强烈关注。

此类事件可能只是近几年东部污染型产业西迁造成不良后果的冰山一角。污染企业转移最早发生于电镀行业,伴随的是汞、铬等的重金属污染,接着是制鞋、纺织、印染等行业,主要是水污染。转出地的严格准入政策,与产业承接地的“优惠政策”形成了一推一拉的合力,使污染型产业转移加速。东部高污染企业向中西部转移,带来的隐患是十分严重的。我国地势西高东低,东部产业向中西部的转移相当于向河流的上游转移。此外,我国80%以上的生态保护区聚集在中西部,如果对相关产业转移不能严格把关,那么很可能对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值得警醒的是,中西部多为水源地,污染问题一旦爆发很可能比东部地区的影响更为严重。因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未来几年,是中西部地区进一步发展的关键时期,也很可能是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矛盾的加剧期。在这个节骨眼上,如何使中西部地区既实现快速发展,又能真正保护好环境,这是中西部地区必须认真思考和面对的问题。在这一点上,东部地区曾经为“先污染后治理”付出过沉重代价,一些地方现在还在对污染的土壤、水域进行修复。据粗略测算,未来五年,土地修复市场有万亿元的规模,这说明我国土地污染情况是十分严峻的,特别是污染留下的后遗症恐怕在短时间内很难彻底消除。因此,中西部地区必须牢记教训,千万不能重蹈“先污染后治理”的覆辙。否则,在中西部地区进行污染治理将付出比东部地区更加昂贵的代价。

要防止东部一些污染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关键是严把审核关,对一些相对高污染的产业必须列入限制性发展产业名单,对所有未批先建、废水处理不达标的企业都要一律关停并拆除生产设施。中西部承接东部地区产业转移要注重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战略和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引导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向中西部有序转移,优化就业空间结构,才能实现效益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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